(二)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打贏藍天保衛戰,加強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深入開展城市揚塵綜合整治。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及重點行業工業企業污染源達標排放管理。打好碧水保衛戰,加強城市和重點縣城黑臭水體排查整治,推進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推進農牧區生活污水治理。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推動飲用水源地保護。推進凈土保衛戰,強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實施耕地土壤保護重大工程,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開發利用負面清單。實施礦山環境治理修復工程,強化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及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和轉移管理。嚴格環保執法、生態恢復治理、督察考核標準,鞏固污染防治成果。
(三)打贏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健全重大風險識別和監測預警體系,健全金融監管體系,維護區域金融穩定。強化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充分保證資金需求。大力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加快推動企業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市場化兼并重組。
三、堅持生態保護優先
推動“四個示范省”建設
(四)全方位推進保護“中華水塔”行動。進一步健全保護“中華水塔”的政策規劃體系,優化功能布局,加大專項工程實施力度,確保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穩固,一江清水向東流。構建“源頭鉆石環”“生態涵養環”“和諧共生環”三級保護層級,開展水資源涵養行動,保護雪山冰川河湖濕地;開展水環境污染防治行動,強化污染源防治,提高垃圾污水處理能力;開展水安全保障能力提升行動,鞏固城鄉供水能力,推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開展水生態系統保護工程,提升山水林田湖草生態系統功能,維護生態平衡;開展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行動,建立響應機制,結合第二次青藏高原科考,提升科技支撐能力,探索應對路徑,維系青藏高原氣候調節功能;開展人與自然和諧促進行動。
(五)科學實施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全面完成三江源生態保護和建設二期工程,啟動三期工程。推進祁連山生態保護修復試點和生態保護建設工程,保護和改善黑河、疏勒河、石羊河、大通河等水源地林草植被。促進環青海湖地區的林地、草地、濕地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良性循環。實施湟水流域規模化林場建設,加強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保護柴達木地區原生態地表地貌,恢復沙區林草植被。繼續組織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三北”防護林體系建設、退耕還林、退牧還草、國家重要濕地保護與修復、水土保持等重點專項工程。構建以國家公園區域為主體,覆蓋全省的“天空地一體化”生態監測網絡體系。
(六)創建國家公園示范省。在全國率先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自然保護地為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創新自然保護地管理體制,建立自然保護地資金保障機制,科學有效管理自然保護地。創新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創造更多生態產品,推進綠色發展。推進三江源、祁連山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和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試點,總結推廣試點經驗,建設青海湖、昆侖山等國家公園,全面創建具有青海特色的國家公園示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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