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等待多時的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產業新政呼之欲出。4月10日、12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接連公布《關于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項目建設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關于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政策意圖直指風光電平價上網。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平價上網項目將在電網消納等方面獲得最高優先級,需補貼的風光發電項目則進入全面競價,“將上網電價作為重要競爭條件,優先建設補貼強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項目。”
所謂平價,是可再生能源相對于當地煤電標桿上網電價而言的經濟性指標。根據國家能源局此前規劃,到2020年,風電項目電價可與當地燃煤發電同平臺競爭,光伏項目電價可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隨著國內可再生能源建設成本持續下降,在部分地區已經出現了具備平價上網條件、不需要國家補貼的項目。為了加速推進更多平價上網項目落地,風光發電產業管理規則自去年開始打破慣例,引入競爭性配置機制。
上述兩份征求意見稿雖然仍非正式文件,但大致解答了業內最關注的補貼、競價排序規則等問題,為項目開展提供了具體實施方向。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研究員時?麗表示,“2019年風電、光伏建設管理要求”征求意見稿的總體機制思路基本符合業內預期,與2月份座談會征求意見一致并考慮業內反饋和聲音。
隨著倒逼企業和項目實現“平價上網”的政策來得比預期更早更快,風光發電補貼正在加速退出歷史舞臺,全行業將迎來更激烈的競爭。
光伏:30億元年度補貼總額、全國排序競價
2018年的“531”光伏新政對全行業產生巨大沖擊。今年初以來,2019年光伏產業新政經歷了多輪征求意見會議,從此前已釋放的信息看,今年能源主管部門將不再設定全年補貼裝機規模,而是根據申報電價,在一定的年度補貼總盤子下由市場本身確定補貼裝機規模。
從售電側看,絕大部分區域的光伏電價已低于一般工商業電價,但低于居民電價尚需時間。作為向全面平價上網過渡時期的管理辦法,光伏發電建設管理要求征求意見稿提出地方組織申報、國家統一排序的競價規則。
根據光伏發電建設管理要求征求意見稿,在光伏發電全面實現無補貼平價上網前,對于不需要國家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由地方按相關規定自行組織建設;對于需要國家補貼的新建光伏發電項目,原則上均應按通知由市場機制確定項目和實行補貼競價。
自2019年起,需要國家補貼的新建光伏發電項目分五類:扶貧項目、戶用光伏、普通光伏電站(地面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和國家組織實施的專項工程或示范項目。其中,光伏扶貧項目、戶用光伏單獨管理,其余類別均由地方通過招標等競爭性配置方式組織項目,國家根據補貼額度通過排序確定補貼名單。領跑基地、示范基地等單獨競爭配置的項目不進行補貼申報競爭排序,執行各項目競爭確定的上網電價和相應補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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