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三五”時期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規劃》(以下簡稱 《規劃》)日前發布,在文化創意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區域布局調整、市場體系構建、創新能力提升等層面提出新的要求。《規劃》明確提出:到2020年,文化創意產業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力爭達到15%左右,成為支撐首都經濟創新發展、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的重要引擎。
《規劃》提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應著力推動文化要素資源有序流動,加快形成分工合理、重點突出、各具特色的文化創意產業空間新格局。其中,促進全市文化創意產業差異化、特色化發展,推進重點文化創意產業功能區和市級文化創意產業示范園區建設,推動京津冀區域協同發展等成為工作著力點。
在財稅支持方面 《規劃》提出,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撬動作用,更多采用股權投資、基金、擔保、貼息等間接方式,支持國家和本市重大文化創意產業項目建設,同時積極引入市場化運作模式,推動文化金融深度融合發展;對以股權、基金投入方式形成的權益類資產,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建立完善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文化資金長效投入機制,吸引社會資本廣泛參與首都文化建設,進一步激發全社會文化創造活力;落實好文化產業技術支撐領域企業所得稅優惠、國家重點鼓勵的文化產品出口實行增值稅零稅率、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等稅收優惠政策。
對于下一階段北京推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具體任務,《規劃》提出,要培育和壯大國有骨干文化企業、支持非公有制和中小文化企業發展、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大力促進文化消費、擴大對外文化貿易規模、推進重點項目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