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發布《關于印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互金整治方案”)。該方案是互聯網金融整治工作的牽頭文件,對于包括P2P、股權眾籌、第三方支付在內的互金子行業明確了整治機制。
事實上,早在今年4月互金整治方案就已確立,但彼時并未立即公開。在清理整頓的攻堅階段重磅披露整治方案,顯示出監管部門加速推進整改工作的決心,也使互聯網金融從業者再度審視金融創新的合規性。
“互聯網金融企業必須認識到,‘擦邊球’只是一時之計,隨著行業規范的不斷完善,灰色空間只會不斷壓縮。”京東金融方面表示,守不住“政策風險”的底線思維,將難以在市場上贏得競爭力。
陸金所聯席董事長兼CEO計葵生認為,經過一段時間的清理整頓,在不影響行業向前發展的前提下,互聯網金融行業野蠻生長的亂象將得到有效遏制。
互聯網金融全方位整治
與互金整治方案同時發布的還有,《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股權眾籌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及跨界從事金融業務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關于開展互聯網金融廣告及以投資理財名義從事金融活動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等,對互聯網金融各領域的金融創新加以界定。
對于備受關注的資金存管問題,央行稱,客戶備付金是支付機構收到的預收待付貨幣資金,不屬于支付機構的自有財產。客戶備付金分散存放,既不利于對客戶備付金進行有效監測,也存在被支付機構挪用的風險。通過制定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方案,要求支付機構將客戶備付金統一繳存人民銀行或符合要求的商業銀行,有助于加強賬戶資金監測,防范風險。
銀監會指出,根據《指導意見》和有關監管要求,甄別判斷網貸機構在信息中介定位、業務合規性、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信息披露及網絡設施安全性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結合風險程度、違法違規性質和情節輕重、社會危害程度大小、處理方式等因素,將網貸機構劃分為合規類、整改類、取締類三大類,制定差別化措施實施分類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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