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碳金融市場
潛力巨大
碳金融是服務于旨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各種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動,主要分為碳直接金融和碳間接金融。碳直接金融也就是碳金融市場,主要包括碳排放權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資、低碳項目開發的投融資;碳間接金融主要是指綠色信貸以及與其密切相關的金融中介活動。
1997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三次締約方大會通過了《京都議定書》,建立了旨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三種市場機制:國際排放貿易機制(IET)、聯合履行機制(JI)和清潔發展機制(CDM)。正是這三種機制的靈活運用直接導致了碳金融市場即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產生。那些基于碳減排義務的合規要求而進行交易的企業,在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上交易政府分配的溫室氣體排放配額、排放證書或排放許可證。這樣一來,“減排可以賺錢”和“出錢可以購買減排指標”使得供求雙方積極性被極大地調動起來,最終結果就是國際減排任務的完成和治理大氣環境目標的實現。
在碳金融市場上,除了供需雙方企業之外還包括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等金融機構、政府部門以及國際組織,它們根據各自的業務定位和需求在其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可以說,隨著排放交易計劃和監管措施的實施,碳金融市場已成為當今實現應對氣候變化、環境治理與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全球范圍內逐漸形成了歐盟、美國、澳大利亞等多個分割的區域碳金融市場。從未來發展看,根據彭博新能源金融的預測,2013年-2020年,全球碳信用供給將達到31.30億噸。聯合國和世界銀行預測,全球碳金融市場潛力巨大,有望超過石油市場成為世界第一市場。
積極開展綠色信貸業務
碳間接金融也就是綠色信貸。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依據各國的或國際的環境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對高耗能、高污染企業的新建項目投資貸款和流動資金進行額度限制,并實施懲罰性高利率;對研發和生產治污設施、從事生態保護與建設、開發和利用新能源、從事循環經濟生產和綠色制造以及生態農業的企業或機構提供貸款扶持,并實施優惠性低利率的金融政策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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